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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平时加班不得超多少小时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2:11:37

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如果存在特殊原因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。

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

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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