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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过的房屋放弃继承权有效吗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3:12:26

经过公证的房屋,也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,放弃房屋的继承。具体来说讲,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,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。放弃继承权的方式,必须是法定的明示方式。如果是默示的话,就视为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。换句话说,想要放弃经过公证的房屋,就需要在继承过程中,明确表示放弃继承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如果继承人因为放弃房屋的继承权,导致不能履行法定义务,这时候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无效的。这主要是因为保护被继承人,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。而且,放弃继承权的时间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、遗产分割前作出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,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。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。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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