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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纳税人的权利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1:48:38

知情权:纳税人有权向税务局了解国家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。保密权: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局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。税收监督权。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。申请延期申报权。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。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。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: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、免税。委托税务代理权。陈述与申辩权:纳税人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,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。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。税收法律救济权:纳税人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,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、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。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。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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