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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02:12:36

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:

(一)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。

第一,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时,不能单纯判断股权转让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,还要考虑到合同主体中股权转让人是否为该转让股权的适格所有人。

第二,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过程必然也要经历要约与承诺的阶段。

(二)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终止合同关系为结果。

合同解除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上减少交易双方的损失,使交易双方恢复到没有开展交易前的状态,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。

(三)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有解除行为存在。

即使是存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出现等情况,也要以明确的方式通知交易相对方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合同法》第九十六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。对方有异议的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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